象山人张某被金钱冲昏头脑,不仅欺骗亲人,也为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 2007年,张某称自己结识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高管,可以以内部价购买到汽车,比市场价便
宜3-5万元。为了让自己的谎言更加真实,张某以每辆13万元的价格从宁波购得两辆福克斯汽车,分别以8万元、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项某和胡某。如此一来,众人对张某深信不疑。张某以此骗得亲朋好友的购车款达60余万元。所得脏款则用于购车、赌博等挥霍之用。 2008年10月,象山县检察院以张某和同伙姚某犯诈骗罪为由向象山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